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BP8*** | 2024-11-1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