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10*** | 2024-10-0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P26*** | 2024-09-06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