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B47*** | 2024-10-2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zhǔn)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當(dāng)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