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5D*** | 2024-11-1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吹降臄z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