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2S*** | 2024-12-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PDH*** | 2024-10-03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P61*** | 2024-08-29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魯P61*** | 2024-08-27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魯P21*** | 2024-07-25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AH2*** | 2024-12-2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P83*** | 2024-12-25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P68*** | 2024-12-1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