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JPV*** | 2024-07-1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吉JL1*** | 2024-06-29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吉jt1*** | 2024-10-30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吉JX8*** | 2024-08-24 | 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吉B6K*** | 2024-08-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吉B6K***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