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3P*** | 2024-07-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70%的 | 2000 | 12 |
吉A3P*** | 2024-11-0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70%的 | 2000 | 12 |
吉AWP*** | 2024-11-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吉AWP*** | 2024-10-0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