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C36*** | 2024-09-16 | 不按規定停車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