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0***5 | 2024-11-12 |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