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M·F***9 | 2024-10-01 | 機動車違反停車規(guī)定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