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6***1 | 2024-12-09 | 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