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CGK*** | 2024-10-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