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T6*** | 2024-09-14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