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72*** | 2024-09-0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