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B5*** | 2024-11-23 |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 100 | 未知 |
粵AB5*** | 2024-12-05 | 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違反規定載貨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