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72*** | 2024-11-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