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E2*** | 2024-07-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