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C3*** | 2024-10-25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浙DC3*** | 2024-07-10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