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FVN*** | 2024-10-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蒙FVN*** | 2024-09-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