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85*** | 2024-11-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