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E71*** | 2024-12-17 | 在設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