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G90*** | 2024-11-17 |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臨時停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