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C5*** | 2024-09-14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