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5V*** | 2024-08-21 | 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