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13*** | 2024-11-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