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1H*** | 2024-10-28 |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粵S1H*** | 2024-07-10 |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