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V***6 | 2024-08-1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