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P15*** | 2024-09-04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