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6***Y | 2024-11-1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魯AS2*** | 2024-08-29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