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Y***9 | 2024-09-2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