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6***7 | 2024-10-11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未知 |
魯A·1***1 | 2024-08-1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未知 |
魯A·6***N | 2024-12-19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未知 |
魯A·J***H | 2024-07-1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未知 |
魯D5L*** | 2024-07-3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62*** | 2024-07-24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62*** | 2024-07-1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62*** | 2024-09-17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N1*** | 2024-06-30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