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AHY*** | 2024-10-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