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7***2 | 2024-08-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未知 |
魯AY3*** | 2024-07-30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