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41*** | 2024-09-2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瓊A41*** | 2024-12-2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瓊A41*** | 2024-08-2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瓊A41*** | 2024-09-2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瓊A41*** | 2024-10-2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瓊A41*** | 2024-12-2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瓊A41*** | 2024-09-1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