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SD2*** | 2024-09-30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60*** | 2024-08-2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6 |
魯SB1*** | 2024-08-04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B1*** | 2024-11-14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B1*** | 2024-10-0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B1*** | 2024-11-17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蘇M6m*** | 2024-08-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M6m*** | 2024-09-24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M6m*** | 2024-10-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M6m*** | 2024-08-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m6m*** | 2024-08-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M6m***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m6m*** | 2024-08-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蘇M6m*** | 2024-09-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魯SEE*** | 2024-12-18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EE*** | 2024-12-1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EE*** | 2024-09-08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EE*** | 2024-12-03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EE*** | 2024-09-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S31*** | 2024-12-02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