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N9*** | 2024-08-15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魯A·9***3 | 2024-09-0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 | 50 | 未知 |
魯A16*** | 2024-08-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16*** | 2024-08-2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16*** | 2024-09-2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16*** | 2024-10-1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16*** | 2024-11-2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16*** | 2024-07-0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魯A16*** | 2024-10-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