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RG*** | 2024-08-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