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M17*** | 2024-12-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M17*** | 2024-11-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