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T***1 | 2024-08-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