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S***1 | 2024-12-0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 2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