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F8Q*** | 2024-07-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