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7***0 | 2024-10-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