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JLD*** | 2024-07-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