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0***R | 2024-10-10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未知 |
魯A·V***6 | 2024-08-07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未知 |
魯R·1***C | 2024-11-12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未知 |
魯A·8***8 | 2024-08-31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未知 |
魯A16*** | 2024-12-24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2 |
魯A16*** | 2024-10-07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2 |
魯A16*** | 2024-08-16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2 |
魯A16*** | 2024-08-25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2 |
魯A16*** | 2024-09-11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 | 50 | 2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