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9***2 | 2024-12-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