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EP2*** | 2024-12-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EP2*** | 2024-08-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EP2*** | 2024-08-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