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5***6 | 2024-10-1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未知 |
魯Awz*** | 2024-12-22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Awz*** | 2024-08-20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