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7M*** | 2024-08-02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jìn)方向駛?cè)雽?dǎo)向車道的 | 100 | 2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nèi)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