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2S*** | 2024-09-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