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DCS*** | 2024-08-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滬DCS*** | 2024-09-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